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1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至11月,对红河州新鸡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鸡高速公司”)负责建设的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鸡高速”)截至2022年9月30日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鸡高速起自蒙自市新安所镇西南侧,接在建的蒙自至砚山高速公路起点,止于个旧市鸡街镇,接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全长37.53公里,其中,新建里程32.39公里,沿用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5.15公里,同步建设蒙自连接线1.66公里。全线在蒙自西、大屯和蚂蟥塘3处设互通式立交。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392348万元。项目于2015年11月11日开工建设,2017年11月通过交工验收,2018 年3月5日通车进入试运营,2024年1月30日完成竣工验收。

截至2024年4月28日,新鸡高速账面反映累计到位资金438 198.09万元;账面反映实际完成投资439 015.25万元,与概算批复投资金额392 348万元相比,超概算46 667.25万元,超概率11.89%。超概的主要原因是建安费用与批复概算相比超支29.92%。项目账面反映债权2343.44万元(为其他应收账款);债务4129.40万元(应付工程款 3800万元,其他应付款 329.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新鸡高速基本能够按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规定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积极探索,努力推进项目建设,如期完成了建设任务。但审计也发现,由于项目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存在竣工验收滞后、超概严重、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建设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

(1)施工图未经批复、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

(2)建设单位未报批施工图预算。

(3)项目竣工验收滞后。

2.投资控制不到位,项目投资超概算。

3.2项工程变更未报批直接实施。

质量管理不到位,竣工检测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

工程监理不到位,施工原始记录不真实,施工工序倒置。

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到位,1个取土场林草植被恢复率低。

(二)资金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7.违规扣留参建单位保证金8 109 516元。                                

8.拖欠2个小微企业工程款1 732 484.55元。

9.财务管理不规范,业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要素不全,涉及金额527 867元。

10.多计工程价款45 652 481元。

11.多计待摊投资29 974 731元。

(三)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2.合同执行不到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

13.4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涉及金额17 450 325元。

14.合同管理不到位,人员培训费支出大,增加建设成本。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施工图未经批复、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未报批施工图预算、项目竣工验收滞后的问题,要求新鸡项目公司尽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针对投资控制不到位,项目投资超概算、2项工程变更未报批直接实施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针对质量管理不到位,竣工检测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要求新鸡高速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对相关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安全运营;针对工程监理不到位,施工原始记录不真实,施工工序倒置的问题,要求新鸡高速公司查明原因,加强管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针对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到位,1个取土场林草植被恢复率低的问题,要求新鸡高速公司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所属取、弃土场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完善相关措施,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针对违规扣留参建单位保证金的问题,要求新鸡高速公司尽快清理退还违规扣留企业的保证金;针对拖欠 2 个小微企业工程款的问题,要求新鸡高速公司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厘清债务关系,尽快兑付拖欠的账款;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业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要素不全的问题,要求新鸡高速公司加强管理,严肃财经制度,依法依规开支业务接待费;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新鸡高速公司按照规定进行整改;针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责成新鸡高速公司按照规定进行整改;针对合同执行不到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4 个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针对合同管理不到位,人员培训费支出大,增加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新鸡高速公司加强合同管理,严控建设成本,超支部分不得列入建设成本,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加快项目收尾工作;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审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进行了整改。根据新鸡高速公司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4月28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施工图未经批复、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项目审批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水平,已完成整改;针对建设单位未报批施工图预算、项目竣工验收滞后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已协调相关部门完成竣工验收,同时督促设计院正在编制项目预算文件,尚未完成上报工作,正在整改;针对质量管理不到位,竣工检测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已督促参建单位对竣工检测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缺陷整改,已完成整改;针对工程监理不到位,施工原始记录不真实,施工工序倒置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罚,对相关人员给予书面警告处理,已完成整改;针对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到位,1个取土场林草植被恢复率低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要求相关参建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复垦复绿工作,已完成整改;针对违规扣留参建单位保证金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与参建单位协商,对违规扣留的保证金在工程结算时予以返还,已完成整改;针对拖欠 2个小微企业工程款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已完成支付,已完成整改;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业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要素不全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已修订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完善报销审批程序等,已完成整改;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已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扣减,已完成整改;针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待收到应收账款后冲减待摊投资,正在整改;针对合同管理不到位,人员培训费支出大,增加建设成本的问题,新鸡高速公司对委托培训费用进行核对,对多计的费用予以扣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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