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G0613香格里拉至丽江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79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2月27日至4月20日,对云南丽香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香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的香格里拉至丽江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香丽高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同步开展了2020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

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香丽高速起自香格里拉以南的益松村,止于丽江白汉场,

接大理至丽江高速公路,线路拟通高速公路县(区)涉及香格里拉市、玉龙县2个县(市)。

香丽高速全长124.55公里,概算投资2 108 299.13万元,《特许经营协议》投资控制目标1 944 144.83万元,工期目标5年。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推进方面发现的问题。

截至2020年3月20日,迪庆州虎跳峡连接线8.6公里、冲江河连接线4.2公里,共计12.8公里连接线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成,连接线尚不具备全面进场施工条件。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截至2020年3月20日,虎跳峡立交及连接线、冲江河连接线、雄古管理分中心、沿线边坡滑坡处治、服务区扩容等新增用地尚未获得建设用地批复。

(三)项目资金筹集和到位方面发现的问题。

 截至2020年3月20日,丽香公司未按协议要求制定项目投资计划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导致资金监管缺少依据,不利于资金监管。

(四)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

社会资本方董事违反公司章程,未通知政府方董事参会即审议通过涉及丽香公司债务规模1700000000元的借款;截至2020年3月20日,丽香公司向基投公司有息借款实际到位1640000000元,已计提利息造成项目投资增加50 210 25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省审计厅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项目推进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丽香公司积极与迪庆州人民政府协调,尽快完成剩余连接线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建成通车;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丽香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完善相关用地报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对项目资金筹集和到位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丽香公司尽快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上报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确保应缴资金按约定期限足额到位;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要求丽香公司应向公司全体董事通报借款事项,妥善解决借款后续事项,严格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今后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建议:一是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2020年实现项目全线建成并通车;二是规范资金筹集及使用管理,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做好项目的投资控制,注意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建设资金的合法性;三是规范会计核算,加强预算管理和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丽香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对项目推进方面发现的问题,丽香公司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征地拆迁工作;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丽香公司已在积极分批组织新增用地报批工作;对项目资金筹集和到位方面发现的问题,已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将项目投资计划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对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丽香公司已向公司股东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就借款事项进行汇报,就1700000000元借款事项进行汇报,并已将因借款产生的利息50210250元进行了账务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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